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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01

网站首页 > 专题栏目 > 历史专题 > 保健食品科普宣传乡村行(历史专题)

泾县整治保健食品与普通食品
混放行为显成效

作者: 发布时间:2021-03-25 09:28 信息来源:泾县市场监管局 访问次数: 字体大小:

     “保健食品不是药品,不能代替药物治疗疾病。”在泾县的商场、超市、药店乃至小食杂店中,排排陈列着整齐的“蓝帽子”,处处张贴着醒目的绿底白字标语。这是泾县保健食品专项整治清理行动打造出的成果。
       整治行动开始之前,保健食品与普通食品混放现象不容乐观。很多大型的商超、母婴店都未设置保健食品专区专柜,或保健食品专区专柜内没有按照要求单一摆放保健食品,混放着普通食品,容易造成消费者的误解。
      针对此类混放行为,执法人员根据《安徽省食品安全条例》规定,责令其限期改正并予以警告,严查保健食品与普通食品混放销售行为。同时以食品安全周宣传、保健食品“五进”科普宣传等活动为契机,通过设置展板、张贴海报、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渠道宣传保健食品的相关知识,提升广大消费者与经营者保健食品知晓率。
       泾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自保健食品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开展以来,共行政处罚保健食品与普通食品混放案件24件,有效遏制了保健食品与普通食品混放现象,增设保健食品专区专柜35个,成功申报安徽省特殊食品示范专柜1个,大力保障了泾县保健食品消费者的权益和保健食品消费市场安全。
      下一步,我局将以保健食品领域违法生产经营、违法宣传营销、欺诈误导消费为整治重点,以查办大要案为突破口,在全县范围内继续开展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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