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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州区市场监管局“四到位”开展长江“十年禁渔”“两承诺一倡议”活动

作者:宣州局--宋春红 发布时间:2021-01-21 09:46 信息来源:市市场监管局 访问次数: 字体大小:

    为全面贯彻落实上级有关通知精神,宣州区市场监管局以更严举措、更高标准,积极开展长江“十年禁渔”“两承诺一倡议”活动,打好“组合拳”。
    组织到位 。制定专项行动方案,建立健全主要领导任组长的《打击市场销售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安排大队、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组建下设办公室 ,确定联络人,有效细化工作方案和政策措施。
    宣传到位 。一是组织执法人员在全区农贸市场、餐饮单位、重点场所悬挂宣传“不买不食野生江鲜”横幅、张贴“拒食江鲜”标语等。二是通过经营户店堂LED显示屏滚动播放《关于禁售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的通告》,加强对市场主体和消费群体的教育引导。三是以农贸市场为督促重点,通过召开市场主办方专题会及现场告知等方式督促辖区水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严禁销售江鲜、湖鲜等产品,提醒广大水产经营户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及索证索票制度,确保水产品来源可溯。四是印发《致广大经营户的一封信》,要求广大水产经营户做到“三不到”:看不到“江鲜”“湖鲜”的广告,听不到“江鲜”“湖鲜”的宣传,买不到”江鲜”“湖鲜”的产品。五是要求各餐饮单位签订承诺书,督促餐饮单位不购买销售江鲜。截止日前,公开承诺的食品市场开办者数量10个,占本地全部食品市场开办者比例25%;公开承诺的餐饮服务提供者数量500个,占本地全部餐饮服务提供者比例25%;开展消费者倡议活动数量5次,有效营造禁捕社会共治氛围。
    摸排到位 。对名称中含有“捕捞”、“湖鲜”、“江鲜”、“水产”、“渔港”等字样的企业进行信息摸排。加强网络监管,对电商平台加强售卖“长江野生鱼”、“野生江鲜”等行为监管。加大广告监测力度,严禁发布有关捕捞、出售、购买、运输、转让、加工消费长江非法捕捞渔获物的违法违规广告,累计出动执法人员233人次,检查经营单位515家,现场整改不规范经营行为2件,全面净化水产品广告市场环境。
    执法到位 。加大对水产制品生产企业、农(集)贸市场、水产品批发市场、商超和餐饮服务单位等市场主体的排查和监督检查力度,严禁非法捕捞渔获物在市场内销售;检查并督促市场主体严格落实索证索票制度、进货查验记录制度,不采购、不经营非法捕捞渔获物。联合区自然资源局、区委宣传部,组织重点水域禁捕退捕专项执法行动1次。截至目前,未发现相关违规销售行为、网络及广告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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