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行政强制措施送达公告
涉案商品所有人(电话:18201153488):
2021年1月7日,我局在宣城市区双桥物流园联邦物流大市场1#零担幢20号(宣城市宇琪货运服务部)查获涉嫌侵权假冒“牛栏山”陈酿白酒100件(500ml×12瓶/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2021年1月7日我局对上述涉案商品予以扣押。经查,上述涉案商品《运货单》未载明的收货人姓名、地址,只留有号码归属地为北京的联系电话18201153488。经宣城市宇琪货运服务部现场鉴证,我局对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宣市监反扣〔2021〕4号),予以公告送达。
根据有关法律规定,限涉案商品所有人自本公告之日起15日内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前来我局接受调查或配合处理,逾期将依法处理涉案商品,但不免除当事人的其他法律责任。
联系地址:宣城市昭亭中路281号宣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两反科(原食药监大楼三楼)
联系人:陈张华 刘雪峰 电话:0563-2233811
附:《宣城市市场监管局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
宣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