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宣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抽检酒类、淀粉及淀粉制品和粮食加工品等3类食品35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33批次、不合格样品2批次(见附件),不合格样品涉及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问题。现将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郎溪县易民酿酒坊生产的白酒,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拓维检测服务有限公司。
(二)郎溪县涛城镇老李酒坊生产的粮食原浆酒,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拓维检测服务有限公司。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市场监管部门已督促食品生产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并将依法予以查处。
特此通告。
附件:1.部分不合格项目的小知识
2.酒类监督抽检不合格信息
3.酒类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4.淀粉及淀粉制品监督抽检合格信息
5.粮食加工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宣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