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1-01
为进一步贯彻《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落实特殊食品经营者主体责任,营造健康安全消费环境,近期广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新杭市场监管所采取三项措施对辖区内的特殊食品经营者,主要包括商超、药店、母婴店、食杂店、生产企业直售店、跨境电商线下展示(体验)店等,开展了一次特殊食品专区(专柜)经营提升行动。
一是加强宣传。该所以群发的方式在“新杭食品监管”和“新杭药品监管”两个微信工作群转发了省局〔2020〕139号“关于开展特殊食品专区专柜经营提升行动的通知”的要求,得到了食品经营户的积极回应,起到了前期较好的舆论宣传效果。
二是全面清查。该所执法人员在随后的检查中以“四有四无”(即有证有照有台帐有专区(专柜),无假冒无过期无变质无过错投诉)为基础,对特殊食品经营者在合法合规经营,经营资质合法、经营环境达标、经营产品合格、产品陈列规范、索证索票齐全、无违规违法行为等方面进行了一次全面的清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