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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县市场局开展春节前野生动物保护专项整治联合行动

作者:泾县局--王骁 发布时间:2020-01-21 17:18 信息来源:市市场监管局 访问次数: 字体大小:
 
    为进一步加强野生动物保护,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确保人民群众春节期间饮食安全,泾县市场监管局、泾县森林公安局在全县范围内联合开展野生动物保护专项整治行动。
    此次联合整治行动以城乡结合部、农村、集贸市场、饭店等为重点整治区域(场所),着力强化协作配合,着力营造宣传氛围,依法严厉查处以下5类违法行为:为出售、购买、利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或者禁止使用的猎捕工具发布广告或提供网络交易服务的;未经批准出售、购买、利用、运输、携带、寄递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未持有合法来源证明出售、利用、运输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生产、经营使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或者没有合法来源证明的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制作食品,或者为食用非法购买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未经批准出售、购买、利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
    截至目前,两部门共出动执法人员30人次,检查农贸市场4个,肉类经营户11户次,饭店12户次,暂未发现相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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