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日,宁国市南山市场监管所执法人员接群众举报后,在辖区内某超市入口处发现有人在卖酒,现场的宣传海报中声称只需凭任意一张编码尾号带6、8、9的100元人民币,即可兑换价值768元的某品牌酒一箱,而且如果进店扫码转发微信好友的前100名,可以免费领取价格108元的红酒一瓶。
经初步调查,卖酒的营业者为外地人,且未取得营业执照及《食品经营许可证》,且上述“人民币兑换酒”的行为涉嫌将人民币作为奖券使用、涉嫌以虚构的原价或者不存在的“定价”“出厂价”“指导价”“扫码价”等误导消费者,涉嫌违反了《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人民币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等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