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宣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豆制品和可可及焙烤咖啡产品等3类食品40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37批次、不合格样品3批次(见附件),不合格样品涉及微生物指标。现将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微生物指标问题
一、宣城市小刘土特产经营部经销的、标称安徽省宁国市皖林天然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皖林山核桃仁,霉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宣城市食品药品检验中心。
二、宁国市汪老四山核桃店经销的、标称安徽宁国汪老四天然食品生产的汪老四山核桃(奶油味),霉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宣城市食品药品检验中心。
三、宣城市和兴豆制品厂生产的农家手工腌制香辣腐乳(0.28kg),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宣城市食品药品检验中心。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市场监管部门已督促食品经营环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已督促食品生产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并将依法予以查处。
特此通告。
宣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