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 | 顾** | 浏览量 | 14683 | 问题类型 | 建议 | 信件状态 | 已办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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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关于成立瓶装液化气统一配送公司推动瓶装液化气实现安全管理长效发展的报告 | ||||||
信件内容 | 建议:宣城市人民政府: 瓶装液化气安全事故频发,其根本原因是“最后一米”的安全责任主体没有落实。 液化石油气(简称液化气,俗称瓶装气),广泛应用于居民、商业和工业等各行各业。因其存在庞大的用户群体,液化气将长期作为天然气的补充和后备能源而存在。由于液化气行业准入门槛低,导致黑气点、无证经营者趁机进入,给社会带来了极大的安全隐患: 1.充装环节,“黑气点”无正规经营门店,仍在大量使用过期瓶、报废瓶,违规充装的现象屡见不鲜。 2.配送环节,“黑气点”的液化气配送车辆资质不全,配送人员无证上岗。 3.安检环节,“黑气点”的送气人员安全意识薄弱,入户安检环节缺失,群众用气安全无保障。 正因为黑气点在液化气的充装、配送、安检环节无法被监管,导致“最后一米”的安全主体责任无法落实,以至于安全事故频发,城市运行风险日益凸显。各地的实践经验证明,成立瓶装液化气的统一配送公司,明确“最后一米”安全责任主体是当前市场环境下最重要的措施。 成立瓶装液化气统一配送公司,便于政府加强行业监管,规范企业经营行为。有利于降低用户的用气风险,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有利于提升对非法经营行为的有效打击,有利于实名制销售工作真正得到有效落实,更有利于特殊情况(如新冠疫情)下的社会资源的综合利用、社会责任的有效担当,保障液化气市场的健康长远发展。 | ||||||
来信时间 | 2021-01-22 16:27:44 |
回复时间 | 2021-01-22 16:51:3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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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部门 | 市市场监管局 | ||||||
回复内容 |
建议的问题,回复如下: 2021-01-22 16:51:31 已受理,正在处理中! |
回复时间 | 2021-01-25 15:13:2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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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部门 | 市市场监管局 | ||||||
回复内容 |
建议的问题,回复如下: 部门信箱办公室: 收到BMXX【2021】222 号受理事项转办单《关于成立瓶装液化气统一配送公司推动瓶装液化气实现安全管理长效发展的报告》,现就相关问题回复如下: 1、近年来我局高度重视瓶装液化气充装监管工作,制定并下发了《宣城市气瓶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并于2020年8月份召开全市气瓶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会议。对气瓶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进行全面的部署。目前根据相关要求开展气瓶充装单位专项整治时暂未发现“黑气点”等现象。 2、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我局只对充装单位实施监管,报告中的其它问题不在我局职责范围内。 |